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6年12月20日以(2016)粤03刑初578号判决书,认为李某、朱某、韩某无视国家法律,贩卖毒品数量大,均构成贩卖毒品罪,判处李某死刑立即执行、判处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、判处韩某无期徒刑。至此,深圳毒品犯罪辩护网创始人罗小柏律师作为朱某的辩护人,成功为朱某保住性命实现了有效辩护。
在该案中,专注毒品犯罪辩护的罗小柏律师从程序违法、证据不足、事实不清三个方面与公诉人展开激烈辩护,并特别指出本案线索来源不清、不排除特情参与等合理怀疑,通过庭审发问进一步补证朱某受雇被动参与犯罪的事实,最终法庭查明案情虽认定朱某送毒资收毒品与李某均构成主犯,但判决朱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