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案心得

"决胜在法庭"之一:细节赢得尊重——记2015.7.29被告人林某某等特大贩卖毒品案

作者: 罗小柏 日期:2020/06/15

       2016914日下午,深圳中院刑事审判区第九庭,原定开庭时间三点,但两点半近五十个旁听位已经座无虚席,审判庭外还有其他被告人的家属在张望,路上还有从广州、韶关等地赶来观摩的“狼友”(注:草原狼毒品犯罪辩护团队律师)。

        面对无助的家属和辩护席正低头阅卷的其他辩护人,此情此景,专注于毒品犯罪辩护的我试着与法官助理联系请求调换审判庭,但当助理来到庭室,质问家属们为什么只有四个被告人却来这么多人时,我应声回答:“快一年了,都想见见自家的亲人。”最终赶在开庭前调换到了中院最大的第一审判庭。

         庭前,公诉人来到辩护席问:“罗律师您上次和我提到过第一被告人不构成累犯的释放证明在哪里?”我准确翻到预审卷第二卷第183页,向公诉人指明。当然,在其后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时,我的当事人的累犯情节被予以更正。

         庭审准备工作一切就绪,我及时向合议庭递交了装订整齐且厚重的质证意见、辩护词等法律文书,这些材料引起了合议庭法官的注意。庭审过程中,合议庭法官即饶有兴致地翻阅。在辩护人提问环节,我作为唯一没有被审判长打断提问的辩护律师,高效且精准地完成了我庭前辅导过的提问。

未完待续,下篇更精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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